1)第二百七十一章 soft-drug_篮球之黄金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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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蒂夫-科尔特,一位出生于于亚利桑那州菲尼克斯贫民家庭的典型黑人球员。

  在高中时代,他已经成为了菲尼克斯街头篮球的一霸,是当地最强的控球手。

  之后他前往了新墨西哥州立大学,在新墨西哥州立农夫队的四年时间里,他成为了球队的重要任务,代表球队多次参加nmsu(美国大学的一个次级联赛)。

  大学的四年生活改掉了他很多打球、生活上的陋习,把他从一个热衷运球过人玩花活的小个子控球手,变为了聪明、识大局的优秀控球后卫。

  这也让他在1984年的选秀中,在第二轮被开拓者选中,当时开拓者经过大交易,正好缺少第二控球后卫。

  来到开拓者之后,科尔特迅赢得了拉姆齐的信任,成为了开拓者的第一替补控球后卫——当然那时拉姆齐也没有别的选择。

  科尔特能够获得稳定的上场机会也不全是因为没有其他选择,而是科尔特确实让拉姆齐比较满意,虽然他天赋平平,注定无法成为一线的球星,从他的顺位就能看出来。

  可四年的大学磨炼,让他拥有了一名合格控球后卫所具备的各种素质,他稳定,沉着,各项技术都具备,最重要的是他能够严格地执行拉姆齐所布置的战术要求,这是拉姆齐最最看重的一点。

  所以科尔特的第一个赛季应该说相当的不错,对于一个二轮秀来说能够进入球队稳定的轮换阵容已经算是比较完美了。

  但这个赛季,科尔特前两场比赛的表现已经不是用“失望”可以来形容的了,简直是让人绝望,拉姆齐隐约猜到在这位曾经器重的年轻人身上生了什么,其实整个开拓者队都能明白科尔特在做些什么,但也只有甘国阳,似乎对此一无所知。

  “嘿科尔特,你到底怎么了?”比赛结束后,甘国阳在通往更衣室的通道里搭着科尔特的肩膀,对科尔特问道。

  甘国阳到现在还记得在新秀训练营的时候第一次见到科尔特时的感受,他觉得这家伙就是个顶着爆炸头的大金鱼,因为科尔特两只眼睛分的比较开,而他的爆炸头大的惊人。

  两人开始的关系比较一般,甘国阳始终觉得和这种特别地道的黑人球员比较难相处得来,他还是喜欢和德雷克斯勒这种出身于中产家庭,彬彬有礼的黑人球员。

  但在比赛中甘国阳现科尔特绝对是一个很不错的篮球伙伴,在和湖人队的比赛中甘国阳“命令”科尔特给他传球,科尔特也是照做,结果甘国阳拿下来39分。

  从此两人的关系越来越好,他们在场上的默契也非常不错,科尔特往内线给甘国阳吊的球质量都很好。

  但有一点,甘国阳偶尔也会和科尔特、卡尔等人出去乐乐,不过他从不深入这些黑人们的生活圈,作为一个黄种人,他永远也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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