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第四十一章_大县令小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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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然冒出的线索让大家看到曙光,觉得抓住凶手不过顷刻之间,谁知十一月初五,外头竟又传来消息:

  第三起案件出现了!

  都昌府和云汇府交界的一个小县城内,土财主秦勇家中突然爆/炸起火,一家六口和十多个下人被炸死、烧死,伤者也有许多。

  因爆/炸助长火势,紧邻的一位乡绅家里也被波及:院墙垮塌砸死一人,另有角房门窗被引燃,两名睡梦中的小厮堵在里面出不来,生生被烟呛死了。

  一般情况下,在这样敏感的时期,又是照着杀人全家去的,同一人所为的可能性极高,但等真正讨论到是否并案时却出现了分歧。

  就连平安县衙内部,也分了两派。

  “是否有人想趁机浑水摸鱼?”图磬说,“或是其他寻仇的,只是找不到机会,如今发了大案,正好叫别人背黑锅。”

  从作案手段到人数,第三起案件与前两起明显存在许多不同,如果仅凭死者也是有钱人这一点就简单粗暴的并案,似乎缺乏说服力。

  刘捕头他们也是这个意思,闻言便道:“属下记得前些年曾发过一次案子。有个盗贼入室劫掠,连犯数案之后被捉,审讯时却对其中三起死活不认。当地官员也觉有异,复又调查,果然捉到另一名歹徒,原来是他故意跟在后头混淆视听。若非那官儿心细,只怕要叫第二名人犯逍遥法外了。”

  晏骄反驳道:“确实存在这种可能,模仿犯罪也不是什么稀罕事,但我个人还是更倾向于并案处理。”

  模仿犯罪这个专业术语是她第一次说,不过因为十分浅白易懂,大家一听也就明白了,都觉得这个形容很是简洁明了。

  “模仿犯罪可能是祸水东引,也可能是变态崇拜和追随,但不管出于何种目的,”见众人都看过来,庞牧也投来鼓励的视线,晏骄继续道:“从犯罪者的角度来考虑,自然是模仿的越像越好,可秦勇一案呢?除了主人家有钱之外,竟无一相似之处。难道犯人会看不出么?若这么简单叫人断定为不同凶手所为,岂非前功尽弃?”

  图磬愣了下,不得不承认她的说法似乎更有道理。

  庞牧点点头,“还有呢?”

  “前两起案子发生之前,外界几乎没掀起什么风浪,没人设防,所以凶手肆无忌惮,”晏骄谨慎分析的同时,又大胆进行犯罪侧写,“他有充分的时间准备,可以在将被害人一家上下迷晕之后,不慌不忙的挨个割喉。”

  “但是现在不同了,两起大案震惊全国,哪怕是偏远的村镇也略有耳闻,不管是官方守卫盘查,还是民间百姓的警惕心,都不可同日而语,他再想故技重施,像以前那样慢慢来,恐怕不太可能。”

  “可是放火就简单多了。这几日干冷又有大风,一旦起火很难及时扑灭。或许他只需要一些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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