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2、第一百一十二章_大县令小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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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去自然是不能让大妞回去的,庞牧当即叫人将她羁押了。念在还是个年幼姑娘,便单独收拾出一间牢房给她,待来日上报了圣人,再做定夺。

  大禄朝前些年战火连绵,人口损失严重,如今对待人命官司异常严苛。有律法明文规定,十岁以下幼童无知者,失手伤人方可酌情减刑。而大妞已经十二岁,且故意轻伤两人、重伤一人、杀死两人,性质恶劣、影响严重,任凭怎么看都是个死局,区别只在于怎么死和什么时候在哪里行刑。

  这是圣人继位以来头一例幼童杀人案件,不必想便知又将是一场好波澜。

  至于大妞的爹娘,庞牧也不想轻易放过。

  诚然,他不信人性本善这套,可若非那对夫妻放肆行事,哪里会有如今残局?

  “叶氏十多年来虐待家人,更兼意图强卖女儿,其行为令人发指,不重处不足以平民愤,着刺字、流放两千里,永不得返。”

  “刘宝对叶氏暴行视而不见听之任之,枉为人父;明知凶手形迹可疑却不加约束,有为虎作伥之嫌,仗三十,徒六年!”

  徒是古代刑罚中的一种,并非简单关押,而是要将人犯押送到某些诸如开采石头、矿产、修路等又苦又累且死亡率极高的地方去强制劳动,很多人没等熬到刑满释放就精神崩溃,犹如一具行尸走肉。

  至于大妞那一个七岁、一个四岁的妹妹和弟弟,便送到官府出资兴建的善堂,交由专人照顾,与那些因种种原因无家可归的孤儿们一同成长。

  不怕说句难听的话,哪怕是善堂,好歹他们能吃饱穿暖,也没人动辄打骂,除了没有姐姐之外,比原生家庭实在妥善的多了。

  十天后,那具无名女尸的身份也被查明,姓孟,人称孟二丫。

  说来,这孟二丫也是倒霉,她本是外县来亲戚家给孩子过满月的,谁成想回去的路上就遭飞来横祸。

  孟二丫的家人见她久久未归,也是心急如焚,早在前几天就报了官,如今还没找着。只因那里距离峻宁府甚远,不在之前划到的协助调查范围内,一时竟未能联系起来。

  这家人来认了尸,当场哭的不能自已,晏骄等人看的也是心酸。

  这起连环案本身起因就是一个悲剧:

  强行拼凑的夫妻勉强生下孩子过着畸形的生活,而在这种扭曲而压抑的环境下成长的孩子,或许本就心性不佳,或许只是后天影响,十多年的岁月中非但没人拉她一把,反而恰恰正是本该最亲近最依赖的父母双亲一次又一次的将她蹂/躏,终究眼睁睁看她堕入深渊……

  而那名年幼的凶手在亲手摧毁了自己尚未来得及展开的人生的同时,也毫不留情的将两个原本和睦美满的家庭砸得粉碎!

  待本案彻底结束时,走在街上的晏骄无意中瞧见街边店铺门板上插的菖蒲和艾叶,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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