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29章 第29章_掉马后我们一家造反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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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皮矮胖男人名叫邓天则,是孙全财媳妇找来卖闺女的人牙子,她为了给丈夫办葬礼,高利贷了好几两银子,现在还不上钱,只能卖闺女。

  闺女注定要嫁人,与其在乡下到了年纪嫁一个种地的,还不如到大户人家做丫鬟,以后嫁的人肯定跟现在不一样。

  既能改变女儿的未来,又能解决当下的燃眉之急。

  长腿的钱他们家如果不赶紧还,那肯定是越涨越多,以后更是还不上。

  小雨拉着她娘的手止不住哭:“娘娘娘我不去,我在家听话,你别卖我。”

  孙家老二也红了眼眶,手一直拉着妹妹。

  邓天则看这俩男孩穿着粗布的棉袄,不像是家境好的人家。

  这俩男孩的年纪和长相正是会被贵人们喜欢的年纪,这俩男孩一个文气一个英气,以他的见识从未见过这么漂亮的男孩。

  至于人家家里不会同意,这不在他考虑的范围内。不同意那是因为钱不够,只要钱到位,就没有买不来的人,这是他的座右铭。

  听到邓天择耳朵那句要买人,孙晴天捂住嘴巴,感觉自己见识太少,险些尖叫出声,知道有人想买陛下去做娈童,她会不会被灭口。

  郑葳皱着眉拨开人群,把宇文允和郑章拽到身后:“不卖,多少钱都不卖!”

  卖你妈呢,你自己老婆孩子怎么不出去卖啊!

  邓天则买人的心在见到郑葳那一刻熄灭了,表面看来是人家说不买,他就算了。

  实际是三个人都想买,那得掏多少钱啊。既然三个人都是一家子,那买人的钱用来买通父母官大人,还能省下一大笔。

  邓天则是往大户人家府里买人的,对外他是这么说的,不过要是遇到那种条件好更适合妓馆的女子,他会把人送到\更合适\的地方。

  他看人眼光毒辣,尤其是看女人,哪怕郑葳此刻穿着厚重的棉袄,也能看出棉衣包裹下细柳一样的腰肢。

  精致如花朵一般的的脸蛋,娇嫩细白的皮肤。最难得的是,她觉得这女人身上自带一股流落凡尘、不属于人间的贵气。

  就这女人卖到扬州当瘦马,至少能值几万两。

  他买卖人口这么多年的经历,就没见过这么美丽的女子。他见过几个被卖出万两白银的瘦马,那些瘦马可都不如这女人。

  郑葳不喜欢这男人投在他身上的目光,黏黏腻腻的好像过期好几年的酸奶,又臭又恶心。

  郑葳甩过去一个冷冰冰的眼刀,看什么看再看鲨了你。

  美人做什么动作都是美的,郑葳哪怕凶巴巴的眼神,也看得邓天择浑身一酥,真是迷人的危险,一定要搞到手。

  郑葳能感受到那人恶心的目光一直停留在自己身上,多少年没遇到这种变态。在皇宫里她是主子,宫里下人的规矩回话不能直视主子,要低头表示顺从。

  一般遇到这种变态,要么正面刚要么逃离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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